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残疾人,在一家私人污染工厂工作,现在国家停止生产,老板给我们的补充每年平均一个月的工作,我们没有休息日,没有年假,没有生活费,没有活产假,没有生命安全,我想知道工厂是按照劳动法做的?

2020-03-30 15:2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写明仅仅不当,还没有上升到违法的程度,因为没有约定还可以法定,法律规定就是每周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就应按超过时间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

  • 1、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规定;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延长工时的报酬支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单位每年交一次这个保障金

    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

    如: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上海市为
    1.6%)-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请电话问一下12333了解一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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