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第二个,我已经结婚了,我已经带走了我的女儿将近一年,因为我们不想在一起,但是我的女儿已经走到了我嫁给的男人的门口,需要什么样的程序来把她搬出去。

2020-03-30 16:4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异,法律规定离异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人婚后共有财产,属于各自婚前取得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归登记人个人所有。夫妻离异时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他人也没有权利分割分配属于夫妻俩合法拥有的财产。
      二婚离异时,需要离异双方协议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再婚前登记在各自名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对于离异时财产的分割分配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 需要补办出生证明,才可以办理孩子户籍申报,《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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