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在10万贷款中,没有钱。起诉人说阿姨要帮忙逃跑,避免。但阿姨不知道有这事,怎么办?

2020-03-30 16:4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间借贷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属合同之债
    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是除金融机构之外的市场主体,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
    借款人必须基于合法目的,将借款用于约定的用途或是合法用途,合同的内容由借贷双方自由协商确定但必须合法。
    2、办理公证的民间借贷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民间借款合同是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合同的内容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全部真实的体现出来,否则,公证员无从审查,无法办理公证。
    3、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4、民间借贷可以无偿,也可以有偿
    民间借贷可以是无偿的,这是毋庸置疑的,而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允许民间借贷的有偿性,借贷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突破了以往民间有息借贷的禁区。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我国《担保法》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对外抵押。不得对外抵押的财产包括: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土地使用权和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抵押时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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