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医院的合同,不到30天就提出辞职,想马上离开。 家里有急事,不要工资好吗?

2020-03-30 17:07: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用人单位批准的可以立即离职,用人单位未批准的应当在30日后离职。
    1、辞职用人单位同意的,视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辞职用人单位未批准的,劳动者30日后可以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材料,该书面材料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者《辞职通知书》,而不是《辞职申请书》。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