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6年,买了一间商用房,承诺180天的房卡,已经两年没有下落了,其他业主都在起诉,要求退还违约,如果我不收房卡,他会给违约吗?

2020-03-30 18:0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现对方违约,不能协商解决的,要积极通过起诉来解决。讲到起诉,有一些操作性的问题要知道:
    1、向法院申请起诉的时间
    (1)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某一期未付款及利息的,可自该期款项逾期未付之日起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2)起诉要求对方提前偿还所有未付款项及利息的,可自对方逾期未付款达到总款项五分之一,或对方以言语、实际行为等明示不会按合同付款时,可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所有未付款项及利息。
    2、申请起诉的具体程序
    (1)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其中: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准备证据材料民事起诉状,其中要明确主张违约赔偿的诉讼请求。书证:如合同、运货单、收货单、汇款记录等等与案件相关的书面证据。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邮件等等。
    3、在时效内起诉才能得到支持分期付款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两年,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将不再保护。
  • 物业公司是提供物业服务的,而供水供电是供电和供水部门的职责,物业公司利用工作之便采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对的。如果直接停水停电的话,物业公司是有错的,因为作为物业公司是要以维护小区和谐为原则,可以通过业委会、居委会协助做欠费业主的思想工作,达到追缴物业费的目的。
    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 作为业主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等去反映。如果实在处理不了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的程序去维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n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严格的说,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就是违反约定,所以如果开发商符合交付条件而业主没有按约去收房,业主就构成了违约。违约所要承担的责任一方面要看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则要看合同的约定。
    从法律层面上说,除另有约定外业主逾期收房,首先要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其次是物业管理费用。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业主承担;业主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业主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同时按照相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作为业主还要向物业管理企业缴纳相关物业管理费用。从合同层面上说,业主的违约责任则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业主逾期收房是如何具体约定的。
    业主违约逾期收房的,将承担该约定的违约责任。 以上是关于业主未及时收房违约金需要交吗的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