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有一辆车,户主就是我。我被偷了,现在半场时间都找不到,昨天我看到了非法的消息,三分钟。我想问问如何把我的驾照和车分开。不要让我的驾照,交通事故和我没有关系。

2020-03-30 18:16: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根据此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可以扣押肇事车辆,但有前提限制,那就是必须是比较复杂的交通事故,无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且扣押车辆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可以得知,扣押最长的期限不应当超过六十八天。
    2、如果警方不能在规定的期限认定你是肇事者,那么你就有权要求取回车辆。
    3、如其拒绝你取回车辆的要求,可向其上级部门提起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重新考取驾照的时间间隔以及是否能考取,需要依据酒驾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同情况分别有不同后果。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二、根据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由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对于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对方车辆的肇事司机以及顺风车司机根据过错比例分担你的损失。
    三、假如对方的汽车同时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赔偿后,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第三者险的责任范围内赔偿,仍赔付不足的,由对方车辆的肇事司机以及顺风车司机根据过错比例分担你的损失。
    四、假如对方车辆的车主和肇事司机不是同一个人,而且对方的车辆没有购买交强险,那么,根据规定,你可以要求肇事司机和车主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连带赔偿。
    五、你因交通事故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你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以及肇事司机赔偿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康复费以及误工费。如果你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
  • 你好,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有商业险的话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仍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来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计算,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议能来电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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