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是精神病患者,我结婚后就知道了,我真的没有受到她家人的折磨。 我一个人去打工,四年不见了。 今年,她向我当地的法庭控告要求离婚。 现在想离婚,我是不想见她们家的人,我能出庭吗? 感谢律师。 我该怎么办? 我也很快就会好起来。 有什么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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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则只能
诉讼离婚。对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1、如果确实是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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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涉及的纠纷较多,夫妻双方想离婚,一般有两个途径可以选择: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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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与具体谁先要求离婚完全无关。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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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