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现在快要交房了但是开发商无法提供工程竣工备案表 是否可以决绝收房

2018-09-16 14:5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 买卖商品房一定要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的产权的关系是否清楚明了,有无遗留下来的纠纷的问题等,防止一房两卖;审定这个房屋的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这个房子的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和卖房子的是否相符,有没有*押的情况或者共有人等;还要搞清楚所买的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适房。
    集资房是需要单位的盖章后才能真正的上市交易的,然而经济适用住房是要住满5年才能购上市交易的。
  •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程序与流程如下: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  开发公司凭密码登录该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网上办公平台”,将已经签字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网上提交。提交工作不受时间地点限制,随时可以提交。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备案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开发公司将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相应位置,合同备案登记完成。开发公司应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如果买受人贷款购房,开发公司应在办理完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将合同正本一本交给买受人。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开发公司根据已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表”,打印,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至产权市场处。  买卖合同登记表的格式与使用的登记表相同。登记表可以到产权市场处领取,也可以在产权市场处网页首页“处室职能”内下载。  
    5、产权市场处盖章  产权市场处对开发公司报送的登记表进行核对,无误的,在登记表上加盖“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专用章”,一份存档,一份交还开发公司。  开发公司可凭盖章后的登记表及已经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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