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共同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个人协商最高可追偿多少?

其它
2020-03-30 19:01: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二)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彼此联系、互相配合,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
      
    (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犯意联络,明知自己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会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 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3)无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
    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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