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犯第八十条会判处吗?家中接到拘押信,人到拘留所,多长时间才可以出去

刑事辩护
2020-03-30 19:2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看守所在押人员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办,待其侦查完毕,呈交检察院审核、公诉,如果想了解案件进度,可以聘请律师介入案件。看守所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要等待开庭判决后,才能明确案件定性及相关人责任,在押人员也会有进一步的去向。
    看守所羁押期间只是等待开庭的一个过程。看守所在押人员开庭时间,需要案件事实清楚、主要案犯到案等条件,这个时间并不确定。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一般由案发地看守所负责羁押,这是司法制度中的属地管辖原则。
    但出于管理需要,看守所不会将同案嫌疑人关押在同一号室,故各号室在押人员所涉嫌罪名并不统一。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时,会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权威医疗机构做出的该人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件,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不予收押,由办案机关负责变更强制措施。
    看守所在押人员办理取保候审的,需提供保证金、担保人,并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等待其审核。看守所在押人员取保候审的,必须在公安机关指定区域生活,随传随到,否则视为逃脱,可以立即终结取保候审、罚没保证金、追究保证人责任,在其临近开庭前期,由看守所负责继续收监该人,保证其按时前往开庭。
    看守所释放的在押人员,其档案由公安机关掌握,留档备查,但并不影响日后生活。
  • 您好!进了看守所,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一般情况下,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特殊情况有特殊的规定)。第二个阶段是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审查起诉阶段最长一个半月。第三个阶段就是审判阶段,也就是到法院了,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宣判(特殊情况有特殊的规定)。三个阶段加起来,最长是
    6、7个月。谢谢阅读!
  •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刑事拘留期限的法律规定1,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能超过37天。如果,这时候还不能批准逮捕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

  • 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2、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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