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子女,出生证上有父姓,已从母姓改名,父亲不合伙,子女后来求职都需要父亲同意?未婚子女,出生证上有父姓,已从母姓改名,父亲不合伙,子女后来学习取得父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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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日常作用: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出生证(5张)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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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不是全国联网。卫生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基妇发[2003]23号)规定,要求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婴儿,持出生地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出生登记手续。
不得以异地《出生医学证明》换取申报出生登记地《出生医学证明》,造成重复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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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未婚生子的罚款标准:
生孩子必须持有准生证,而获得准生证的一个前提是有
结婚证。因此,非婚生育不符合国家计生规定,属于违规生育。
对于违规生育的,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
征收社会
抚养费,但是根据地区的不同,其征收标准也存在差异。就拿广东来说,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未办理
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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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