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正在起诉离婚。法院去年三月的裁决被强制执行。我的帐户仍然空着,因为我在那个男人离开之前拿出了帐簿。我离开了我的页面。如果我现在再婚,我想把帐户移出哪个部门,我需要证据和证据。

离婚
2020-03-30 19:5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一定要在提交申请的时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件和材料,如再婚的结婚证等。

    二: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三: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办理迁户口的一般流程现户籍地派出所如果审核同意迁出,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出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迁出规定,则给出解释;如果证件材料等不齐全,则给申请者开具补充材料说明书,申请者需要按说明补充材料才可通过迁出申请。

    四:最后,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需要注意的是,身份证不能立刻办妥,因而现有身份证最好先不要交回,以方便工作和生活使用
    原文来自W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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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有户口没地有权要求征地补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从该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只要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可以请求获得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费。
    由于土地是依据当地户籍按人口进行分配的,那么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发放也应当依照当地户籍人口为首要原则,同时兼顾土地的生活保障功能。
    征地有户口没地的,属于特殊情况,对于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 劳动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劳动者户籍地于前述的其中一个一致就可以管。
    参考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