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都是亲朋好友详细介绍的,备案三个月,现阶段离婚了,可是男性跟我说要金链子镯子,也有彩礼,我觉得我真吃大亏,我觉得根据法律法规,把钱拿回家,我的本人损害,

离婚
2020-03-30 20:1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有如下情形,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未登记结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首先,现行《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凡是未经登记结婚的都不具有夫妻的法律身份。
    两个人分手,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会综合各方面因素,以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为原则作出判决,从目前孩子还不到一岁的情况,和母亲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和可能法院会判给女方抚养,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探望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