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几天我骑摩托车和一摩托产生撞击,交管部门出示书面形式证实,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经商议,和检修单位鉴定,另一方付款维修费1600元。车险公司干预。如今另一方不同意,托着不处理。我要去交管部门资询,交管部门回应,这一事她们管不上。我想问一下我接下去该如何做

2020-03-30 21:5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申请鉴定,不一定有等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评得上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建议咨询鉴定中心,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可在诉讼中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进一步赔偿,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 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后,对方如果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果没有提起,那么无论对方是否承认,事故责任认定书便为既定事实,没有什么可说的。
    如果涉及赔偿问题,可以走诉讼程序,一般法院会以事故责任认定为准。
  • 双方事故理赔,是先从全责方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在保额内保险以司会全额赔偿。全责方需要有购买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第三者保险定义:商业三者险是保险公司为第三者的损失 承担责任的保险险种。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 、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 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