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的方法
(一)登记范围。凡因国有、集体、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或出售,申办或变更为私营企业或
自然人控股的私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要按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并纳入个体私营经济统计和管理范围。
改制为私营企业登记管辖权限,按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省政府审批,省体改办具体办理审批事宜,省工商局负责登记管理。
(二)登记程序。
改制为私营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要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并根据企业组建、经营情况,选择适用设立登记或变理登记程序。其中,适用设立登记程序办理的,原企业或新设合并的被合并企业和吸收合并的被合并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先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