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正常开,被一个醉酒的司机撞了又跑了,所以后门被报废了,这种情况彼此很普遍?我怎么保护我的权利?

2020-03-30 23: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以上80毫克/100毫升)以下)处500元罚款,记6分,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毫克/100毫升以上13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处以8日至10日拘留,暂扣驾照5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血液中酒精含量13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处以13日至15日拘留,暂扣驾照6个月,并处1800元罚款,记12分。
  • 【法律咨询】   请问一个人骑摩托车醉驾撞伤人,把腿多处撞骨头错位,这个会怎么办?   【最佳答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该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同时应当对受伤的人进行损害赔偿,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国家严禁报废车、拼装车上路。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私下买卖的报废车、拼装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主观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具有重大过错,因为出让人明知机动车不符合上路标准而转让,受让人明知车辆不符合上路标准而买受且驾之上路。
    对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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