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是孩子的母亲,离婚后在村大队签订分庭合同,然后离婚到民政局,工作人员感到很多地方不合法,又是否应该遵守民政局的合同,村合同无效。

离婚
2020-03-31 05:30: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质条件
    主体要件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即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
    合意要件
    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
    因受对方或他人的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示无效。
    其他要件
    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适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
    其中,子女问题适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担监护责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变等。财产问题,包括共同财产合理的分割与处理,对共同债务的分担,对住房的分配,对生活困难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
    并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含的内容。
  • 如果双方离婚时,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打不成一致协议,等于说双方离婚的争议还是没有解决,一般是不可能协议离婚成功的,除非双方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暂时放置,但是这个问题迟早都是要解决的,建议双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只能通过法院来判决。

  • 1、离婚协议中指明给子女的财产,是子女所有了,与生父或生母都不再有关系。如果生父或生母死亡,这部分财产不能再继承
    2、再婚后所生的子女,对生父、生母的财产有继承权。再婚后各自所带的子女,如果与继父或继母形成了抚养和被抚养关系,对继母或继父的遗产有继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