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需要在合同上签字吗? 原来的押金不能就这样作为租金的房租吗?

2020-03-31 06:1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订,签订产生的法律后果归委托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因自住需要,不愿意继续出租,未订立续租合同,则承租人就应将房屋返还出租人。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并有道义协助承租人找房。
    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当地政府许可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谓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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