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为了拆除,分开了两间安房,房间已经定好了,两天后拿钥匙。 结果,据说其中一家已经被分配给他人,我们是11年1月签订的房子。 对不起,如果我有权擅自更改我应该分配的房子,那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我只是想弄到以前分配给我的房子

2020-03-31 07:3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在拆迁过程中,为了早日和被拆迁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往往双方之间对补偿金额存在重大分歧,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往往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迫使被拆迁户尽早签订协议以离开住房,这种情况下,被采拆迁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法院加以保护,其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回复原状、停止侵害或者赔偿损失等。必要时,还可以申请法院予以先予执行,以达到回复生产或者生活的状况。
  • 如果你们的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且出资方是你们其中的一个人。那么在你将要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也是只能够归你一人所有,你的伴侣是不能够和你一同共享这套房子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中,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也是一方用个人的财产购买的,那么法律也明确的规定了这套房子是不能够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如果是你们在婚后购买的房子,由你们其中的一人出钱购买的房子,且出资人的这笔财产,是你们二人一同赚的。那么这个房子还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 分配房又被成为福利房,关于福利房的买卖:
    无证的单位福利房相当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买卖。有证的单位二手房购买时需要注意:了解该单位房的权属性质,是属于集资房还是房改房,是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单位与职工之间是否有相关出售的协议,如职工部分集资,所取得的集资房为部分产权,出售时需要单位同意,且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标准价的房改房拥的是部分产权,出售也需要经单位同意才可出售,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该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产权人房产为全产权且没有其它纠纷,购房者可以购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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