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财产同居期间,没有共同财产。在同居期间,我买了自己的房子,所有的钱都是由我朋友代替我买的,他认为我写的信,这不应该属于共同财产!现在我想回来,解除同居。

2020-03-31 08:33: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关系简单地说就是一成年男女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原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称之为“非法同居关系”,现法律上不禁止也不提倡,称之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期间所产生的子女、财产等纠纷比照合法婚姻处理。故同居期间女方告男方强奸的,一般是不成立的,除非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强奸行为(即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法律是讲证据的,没有证据不可能得到支持。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只保护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可以协商解决,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即可。但是对于共有财产和孩子的监护权有争议的情形下,如果无法协商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二人同居关系的解除,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如果涉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扶养问题,法院是应当受理,并将同居关系的解除一并处理的。
    再根据我国民法关于人权保护的规定,女方在同居关系存续时,怀孕并堕胎,如果非出于女方原因,导致女方主动提出终止同居关系,那么男方应当对女方因怀孕堕胎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和身体损害予以一定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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