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个女人和其他女人有了孩子,现在三岁了,女人的婚姻无法刺激,突然一个严重的疾病和昏迷,三个孩子的婚姻,两个女儿都变成了一个家庭,一个男孩15岁。怎么起诉男人的婚姻?孩子能告诉她重罪婚姻吗?谢谢!

2020-03-31 09:49: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起诉重婚罪需要的证据
      根据上文所述,重婚罪的后婚有两种存在形态,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
      
    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 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此种情况由于没有像上一种情况的直接证据,因此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比较麻烦,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等、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等证据都可。
  • 由于重婚罪是轻罪,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根据情节的严重与否,法官又很大的裁量权,要看具体案件。
    重婚可以自诉,可以委托辩护人。
    首先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陈述案件事实,提出诉讼请求。
    重婚本是刑事诉讼,但可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一同审理。法院如果授理后,你是否自诉的话还有举证责任的,即需要你来收集证据。
    关于重婚是否自诉问题:与法院是不告不理的五任何关系,所有的案件都是不告不理的。
    自诉对应的是公诉,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他立案了,并将案件查证后提交检察机关,就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戚朋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得由被害人亲自到法院起诉。
    另外,手里得掌握有力证据,比如他们已有孩子,左邻右舍都认为是夫妻,已经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件或者办理了假的结婚证件等等相关的证据。
    祝如愿,望采纳,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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