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新的劳动法每年为被解雇的雇员补偿两个月?

2020-03-31 13:2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1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40条,没提前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 1、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进行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 会保险的缴纳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不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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