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售合约机没向我先表明就要我交费签名是诈骗个人行为吗?我交费签名以后才向我表明状况,而且跟我说不可以退,只有换置手机,最后换帮我一台二手手机,之后商议的情况下说二手手机卖出没退,这算作强买强卖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3-31 14:1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买强卖维权途径:协商解决
    消费者可以和商家协商解决。在彼此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商家,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
  • 商品交易是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商品交易的主体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在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和公平的原则,顺利完成交易过程。  强买强卖商品行为是新增加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买强卖,是指行为人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把不愿意出售的物品卖给行为人,或者强迫他人向行为人购买不愿意购买的物品的行为。前者一般是行为人以低价强买,后者一般是行为人以高价强卖。
    行为人一般具有强迫他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商品交易、提供或接受服务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行为人强迫交易是否达到目的,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
  • 票据欺诈行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票据法》第102条规定了七种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该七种票据欺诈行为是:  
    (1)伪造、变造票据;
    (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
    (3)签发空头支票或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4)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
    (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
    (6)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
    (7)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  凡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即构成犯罪,应依法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1、对构成前述第
    (1)项行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对构成前述
    (2)
    (3)
    (4)
    (5)
    (6)项行为,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3、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票据欺诈行为的,与出票人、持票人一起作为共犯,承担与之相应的刑事责任。  
    4、实施前述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所谓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国家行政管理法规的人所作的处罚。该等处罚主要有警告、罚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理某项业务、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拘留等。  行为人实施前述票据欺诈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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