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爸爸妈妈离婚有小孩2个,亲妹妹跟爸爸,亲姐姐跟母亲住有一房屋是母亲姓名。后边母亲二婚有一儿一女,如今母亲想把自身户下房地产改成再结婚后孩子户下,必须第一次婚姻生活闺女签名吗?她有支配权那么做吗

离婚
2020-03-31 14: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婚的房子产权归属:
    1)婚前房产(无贷款)归个人所有。
    2)婚前房产(有贷款)对方参与还贷的,可以根据还贷数额要求房产份额。
    3)再婚家庭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4)再婚家庭有婚前财产协议的。按协议内容划分财产所有。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该房子并不完全是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应予分割,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