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证6年了,两人又在一起,现在女的怀孕5个多月,男的不知道,这样的小孩生下来,男方可以不管吗

离婚
2018-09-16 18:51: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途径办理离婚手续。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
    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 你中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如果超过6个月男方第一次起诉离婚你不同意法院不会判离的,其次因为中止妊娠男方要求赔偿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
    (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没有相关规定表明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