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的女人! 我妻子和其他没有离婚的人住在一起,可以和她告别吗? a! 乙组联赛

离婚
2020-03-31 14:46: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  
    2、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短期同居、姘居的,不是重婚,不构成重婚罪。  
    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没有离婚,一方跟别人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别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名义,涉嫌重婚罪。 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
    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
    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按照“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予以分割。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
      当然,如果另一方在取得该财产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可根据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应依据上述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