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案件最好由当事人签署委托律师的合同,选择一般代理比较好还是选择特别代理比较好

消费者维权
2020-03-31 15:3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民事诉讼中委托的有关规定,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特别委托的一般情形:
    1.不动产出售、出租或者就不动产设定抵押权。 [1]
    2.赠与。由于赠与属于无偿行为,所以需要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3.和解。在发生纠纷后,有关人员在处理问题时需要双方当事人彼此做一定的妥协与让步,以终止争执或者防止争执的协议。
    4.诉讼。
    5.申请仲裁。受托人接受特别委托时,对于委托事务的处理,可以采取一切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必要的合法行为。
  • 委托合同与代理关系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委托合同确定了受托人愿意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关系。这是委托代理关系产生及其被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得以向代理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授予代理权的基础关系。
    否则,委托代理关系会因失去基础而难以存在,同时,在民事流转领域内适用的委托合同,是以完成代理关系,实现被代理人所追求的结果为目的的。脱离了这一目的,委托合同就失去了法律意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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