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网络贷款平台上借了4000元贷款。 但他给我2800,中间1200是服务费,而且他们的年利率是36%。 我现在已经过了两天的期限,他们还以4000元的10%计算逾期费的不是高利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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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偿还借款时,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国家限定利率标准(年利率24%)之内的,也应当偿还。超过限定利率标准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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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了民间金融借贷的利率不能够过高,应当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率的4倍。所以如果金融借贷贷款的利率超过这一限度,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属于违法范围,可以向相关的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如果损害到合法权益的,还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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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建议您规划好自己的消费观念,不要过度消费。 其次,你们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受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对方利息要求太高,超过那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院保护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仅不受法院保护,而且如果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会判决出借人返还。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未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未支付,法院不保护,若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该部分利息,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已支付,付了就付了,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该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判支持。 可见,如果对方要求的利息很高,超过了36%,超过的部分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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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