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子合同上标识了房租,半途涨租金了,合同书内标识了毁约赔3倍租金(未承诺什么个人行为算毁约);我想问一下:涨租金后不再次住,保证金物业管理费会退吗?能规定陪3倍租金吗?

2020-03-31 15:5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0.5%的滞纳金。
    3、由于甲方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 房租合同如何提前解约,  
    一、房租合同如何提前解约  
    1、根据合同法,合同的变更是可以通过协商的。  
    2、如果没法协商达到一致协议,可以发通知给房东通知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房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就不处罚,建议根据租赁合同与房东协商处理。  
    二、租房合同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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