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我被朋友借了12万日元,但现在找不到人了。 当时有他复印的房地产证明书,民房五层。 听说别人也借了。 你现在就报警还是去写控告书??借书我有,你必须注意哪些方面??

其它
2020-03-31 16:22: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债务人将房产证抵押给债权人,抵押的房产证产权人并不是债务人本人的,则需要产权人本人同意或者授权给债权人,才可以用这个房产作为抵押。同时,债务人把用作抵押的房屋的产权证押在债权人手里的行为,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为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抵押行为作了明确的相关规定:
    一、《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
    抵押未经登记,就不受法律保护。
    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
    未经登记的抵押,是无效抵押。
    三、《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同时,第三十一条还规定,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四、因此,未签订抵押合同,只将房产证押在债权人手里的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即使将产权证押在债权人的手里,也不起任何的作用,不能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若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二,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
    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实践中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三,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
    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归还,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债务。
    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四,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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