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我向贷款公司亲属担保贷款80000元,贷款6个月,共同负责。现在贷款人失去联系,一年没有联系,贷款人离婚,没有固定财产,只有10个月的利息,现在一年半的利息和本金没有退还,贷款公司一再威胁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31 16:39: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p2p借贷的利息和本金,一般来说,本金加利息的和叫做本息合计。
    本金:即贷款、存款或投资在计算利息之前的原始金额。
    利息:从其形态上看,是货币所有者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者手中获得的报酬;从另一方面看,它是借贷者使用货币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
    利息实质上是利润的一部分,是利润的特殊转化形式。
  • 严格按照《物权法》第14条规定,此类房屋分割应分两种情况:婚前已经进行了产权登记,则该房屋产权归购房人,属于个人财产没有异议;婚后完成产权登记,那么,属于购房人婚后取得的物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我认为,属于购房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诚然,购房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确实是在婚后发生效力的,但是,这种登记应当理解为对购房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示和确认,因为,购房人用以购房的款项不是婚后取得,亦即,该部分价值并非购房人婚后所创造或新增收入;再者,婚前购房并支付全款,购房人已经完成了购房所应负担的全部义务,产权登记及房产证办法是开发商和行政机关的义务,不能因为第三人未能及时履行义务而剥夺守约人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最起码的要求。
    注意,如果购房人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共有)名下,我认为可以视为赠与,则转化为共同财产。
  • 首先,贷款合同是你和银行之间的合同,担保公司给你提供担保,如果你到时候不还钱,银行可以向你要钱,也可以向担保公司要钱。 至于你和实际用款的公司之间的关系,如果到时候公司不还款,可以去法院起诉该公司。
    如果你到期不还款,银行起诉到法院,或者担保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起诉到法院,可以执行你名下的财产(包括房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