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买附近的套房,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前,他已经接受了和别的房间通过中介的参加签订的转让合同,得到了4万美元的存款,没有进行交易。 协议中说“通过房子之前卖掉他人需要10万日元的赔偿”,协议中有卖方夫妇的签字。 这个协议有法律效果吗?非常需要这个套房。 你怎么能卖给你的邻居?

2020-03-31 17:2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租赁期间可以出卖房屋。
    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直系亲属间买卖房屋,房屋承租人不适用优先承购权。
    买卖不破租赁,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但是出租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之后解除租赁合同。

  • 1、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2、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 例如: 二手房转让协议该怎么写,;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按揭二手房转让流程  
    1、卖方:  卖方须出具的证书有:产权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公证书。卖方还要到建行开户行的会计柜去查出余额明细表,看目前有没有应该缴而没有缴的欠款,到目前为止差银行多少钱,即《贷款偿还证明》,原债务人无拖欠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如果是已婚的,卖方还要出具有权部门出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2、买方:  买卖双方以及共有人填写《贷款债务转移申请审批表》;买卖双方签订《债务转移协议》;买方有合法的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交《贷款申请表》,如果是已婚的,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买方还要出具收入证明,证明你的收入情况,具有稳定经济收入,具有按月还本付息的意愿和能力,收入必须是月供款的三倍。贷款额度以截止债务转移日的贷款余额为债务转移的贷款本金。  
    3、按揭二手房转让费用: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变更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果是有产权,就到房管局办理注销产权手续,重新办理过户,做新的再抵押;如果是合同按揭需到开发商那里去办理更名,原则上银行建议开发商不要收取购房者的费用;房管局会收取过户税费。具体的收费除了要缴纳一般二手房交易的契税、印花税、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外,在“转按揭”过程中,还涉及到银行的按揭转让佣金、抵押担保费、评估费、保险费、律师见证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