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你好,我买房的时候销售办公室说要送最好的衣服,不打折6万,我已经签了合同,贷款手续已经完成,贷款还没有完成,第三天签了合同,电话告诉我要付5万,要我付1万,说我的便宜银行不能通过,我的合同没用。我该付这1万吗?

2020-03-31 18:0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的只要按时偿还了欠款,法院就会把你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除去。你可以自己百度搜索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输入身份证号看是否真的已经移除了。如果已经移除了,就可以等银行数据更新了。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贷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 个人抵押贷款资料明细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明(结婚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及未再婚证明和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未婚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2、收入证明及近6个月的银行流水原件
    3、房产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水电气缴费发票任意一份原件
    4、房产证上持有份额人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 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二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最后就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另外,在追讨债务过程中需要注意收集足够的证据,比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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