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整形美容医院干了添充整形失败了,能够规定医院门诊赔付吗?怎样赔付

2020-03-31 22:03: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整容失败相关赔偿:
    1、如果该医院未经你的同意,或者手术失败,造成了你的损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的项目上有医疗、误工、护理和营养及精神损失费等。
    3、具体的计算方法,你可以在网上搜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参阅第十七条及相关条款,结合你自己的实际计算。
    4、如果你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按照你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5、如果你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按照你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平均收入计算,具体按统计部门发布的标准。
    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一下问题:
    1、手术前,一定要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整容协议,让美容所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索要加盖公章的整容费发票或收据等。这些都是以后产生纠纷时维权的必要证据
    有的顾客整容失败因为没有证据,白白花掉几万甚至几十万,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苦在心里。
    2、保留受害人与整容所之间来往的短信记录,必要时可对谈话进行录音,作为产生纠纷后证明手术失败的证据。
    3、选择适当的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果是手术效果不理想,可选择违约之诉,索要手术费,甚至要求双倍返还手术费,索要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补偿金等。如果是造成明显的伤害,消费者可选择侵权之诉,除索要上述赔偿项目外,还可主张精神损失费。

    4、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医院进行整容,风险会降低。
  • 医疗事故不能以手术成功与否来认定。手术成功与否相关的因素很多,包括病人自身的体质状况、医生经验、水平、医院设备条件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支付。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时,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也是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的。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就不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里面的相关规定来办理,可以使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