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法规定工资超过多少代扣税? 预扣税的税率是如何计算的?

其它
2020-03-31 23:4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纠纷涉及工资的情况很多,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二款,《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第四款规定,不定时工时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不办理审批手续。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应办理审批手续。
    不定时工时制的劳动者,不适用有关加班加点工资的规定。
  •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2011年 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扣除数为35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3% 0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45% 13505以上就是工资扣税公式的具体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