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盆友购买了一套房屋,可是房屋因为房地产公司的要求,只有由订购人选购,如今钱就是我出的,我与盆友写了份合同书,合同书上表明钱是我来所出,房子属于我,那样法律法规上是不是起效,而且有见证人做证,假如不起效应当如何解决这件事情,感谢

2020-04-01 01:43: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司买房属于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没有条件限制,公司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与人个提供的资料不一样,缴纳的契税税率不一样。
    一、提供资料:
    1、对方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身份证
    4、董事会购房决议
    5、全体股东及法人同意售房委托书
    6、 买方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上级单位同意购买的批准文书 ,或由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二、契税
    商业房或公司产权购买执行契税全额征收:总价*3%,不能减免。

  • 一、根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和相关的解读,婚前贷款买房的所有权如下:1,贷款部分是婚前还清的,该房产属于个人婚前房产。2,如果是婚前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款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 二手房买卖合同出现纠纷:
    1、如果仅仅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如果《购房意向书》中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这些主要条款有: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则可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选择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按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只能通过定金罚则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上涨的损失,还可以主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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