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由于民间借贷案件,没有钱还款,我户下没有资产,人民法院法院院长要我务必每一月还上诉人好几千,要不然就拘押我,

其它
2020-04-01 04:04: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债务人应当承担偿还债务义务,当事人的父亲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兄妹在并未对当事人的父亲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下,不会被要求对债务承担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月利率超过百分之3或年利率超过百分之36,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债务人可以不予支付,已经支付的可以要求返还。
    2、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3、债务应当偿还,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4、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未超过百分之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百分之36的,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0条、108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6条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不给的后果:如果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就有可能会被拘留,具体如下:
    一、拒绝执行法院判决,情节轻微的,法院可以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二、情节严重的,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是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行为,它是妨碍司法罪中的一种特殊犯罪。“拒不执行”就是以各种手段对人民法院未生效裁判文书中确定的应由被执行人履行的义务实施抗拒的行为
  •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
  •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如果他们起诉的话。只是民事诉讼,民间借贷会坐牢吗是否定的。以上是民间借贷案会被判刑吗的回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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