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有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我可以开一张新的银行卡,它会被冻结吗?

2020-04-01 04:15: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银行卡时,银行只审核银行系统的征信记录,不会审核公安系统是否有案底。银行卡办理:所需证件:只需要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如:户口簿、护照、军官(警官)证办理流程:
    1、银行卡必须要带上身份证,因为初次办卡的时候,卡里都需要存一些钱,一般最低是10元左右,办卡还需要10元左右的费用,因此带上身份证和20元(或更多)的现金,去当地的营业网点进行办理。
    2、进去之后会看到大堂经理,大堂经理一般会询问你需要办理什么业务,你只要告诉需要办银行卡,大堂经理会拿出相应的表格让你进填写。
    3、一般稍大的网点都会有排号机,排号后人们就不需要站着排队了,只要等着柜台喊号就可以,到排号机上,点击自己需要办理的新开卡业务,取出纸条,上面会显示你排的位置以及前面有多少人在等待。
    4、柜台喊到号时,到柜台处,将填好的表格和身份证交给银行柜员,办卡的时候会需要签字及输入密码,密码为六位数字,设置后之后自己要记住,这就是以后的取款密码。
    5、全部办理完成之后会得到一张银行卡,如果同时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会同时得到一张密保卡或者一个U盾。带上这些东西及身份证离开就可以了。
  • 签订银行借贷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追究银行的责任。  
    (二)要注意银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发放贷款时,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将剩余款项作为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实际上借款人只是贷了一部分的本金,却是按照全部的本金来收取利息。按照《合同法》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款人要注意银行借贷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三)注意银行有权中止合同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后,在未发放贷款或发放了部分贷款时,发现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偿还债务能力的情形时,银行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在对方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暂停向借款人放款。  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当注意,必须要取得相应的证据,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则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应当履行两项义务:一是通知义务,即将停止发放贷款的事实、理由及时告诉借款人;二是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即继续按约发放贷款。银行停止发放贷款后,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银行可以解除借款合同。
  • 1,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先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以偿还部分双方协商各自承担比例。
    2,如果一方在借贷时明确为个人债务的,离婚时由借款方承担偿还义务。
    3,如果所借贷债务的利息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认定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 如果在担保合同民间借贷担保人约定了担保的期限,那么以约定的期限为准。民间借贷担保人如果没有约定具体时间,一般担保期间为6个月。如果已经超过6个月的,那么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实际借款人不归还借款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负责偿还,在担保人负责偿还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进行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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