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好::我想问一下,我还在企业工作中了11年,如今49岁合同书期满,想不干了,企业要我要写离职报告,因此我还在3天内交了,如今我后悔莫及了,要想拿回离职报告行吗?那样会危害拿失业保险金吗?企业都没有提早跟我说是不是签還是不签,现在我该如何做呢?离休又也要15年,我又改怎样

2020-04-01 06:10: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
      
    1.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
      
    2.一种为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单位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不续签合同,将按照劳动者服务时间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2.可以按约定的离职日期,办理离职;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补偿金总额,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和《劳动合同》去社保局办理失业保险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
      f.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劳动者不愿意续签:
      
    1.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2.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
      a.交接工作;
      b.退还各种公司财产,包含工作服、书籍、电脑、工具等物品;
      c.核算考勤,结算当月工资,约定发放时间;
      d.人事发送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等证明;
      e.凭借离职证明、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非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才可以领取失业金。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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