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刑事辩护律师,我们家房是家公的,现巳动迁改为我丈夫姓名了,之前房屋小,现又加3O多平方米总面积,购房款全是人们出,写了一份赠与协议,只写我丈夫姓名,以及是后家婆,但这房是家公的,协议书上没家婆竹签子,有法律法规高效率吗?如我离异房孑有我的份吗?如再加我姓名离婚之后有我的份吗?感谢!求解答。

刑事辩护
2020-04-01 06:4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前付首付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按照比例分配,婚前支付的房屋价款为个人财产,婚后支付的房屋价款是共同财产。
    2、分配时,先划分共同财产的比例,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3、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受到永久性的保护的。
    4、除去首付以及婚前一方所偿还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婚后一次性还清的那部分,那部分资金算作你们共同财产。
    5、婚后这个房子你们共同还贷的那一部分你才拥有一般的产权。
    6、婚前交首付,婚后一起还贷,可以要求将房产证改为两人的名字吗?产权证上是可以加上两个人的名字的(甚至更多人的名字)。
  • 双方离婚后,房产证是可以加入对方的名字。
    离婚前产权证两个名字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后房产证两个名字属于按份共有,可以在加名前约定各自份额多少。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以下: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1、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也就是所把赠与的财物转移给受赠人的时候才算生效。在财产转移之前一般赠与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2、赠与合同不必一定公证,但是公证后就必须按合同约定赠与。
    3、赠与合同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相抵触部分无效
    4、婚后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除有特别约定为赠与夫妻一方的,此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别人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只是赠与一方,那么就算是赠与夫妻双方的。(如果只想赠与一方,赠与合同中就写明,此赠与财产只属于XXX一个人不属于他们夫妻二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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