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市区,跟盆友整租房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屋,房屋就是我找的,合同书就是我盆友跟房主签署的,12月2号一次性教完3月的房租,后边跳槽了,离企业很远了,如今想续租,想把单人间转租房出来,房主也愿意,而我盆友不愿意,还拿合同书压着我,说我不能转租房,假如续租,一分钱也没退帮我,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做?

其它
2020-04-01 09:16: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在签定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另外,还要注意转租合同与主合同的期限问题: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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