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娘家人上年动迁,那时候拆迁补偿协议书本上签的是爸爸,孩子,闺女三个人名字,妈妈早世,未留遗书,爸爸2020年过世,不清楚留没留遗书,侄子一直不许我与父亲碰面。我觉得请律师打官司,凭这一份拆迁补偿协议能有法律认可吗?

2020-04-01 10: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婚姻期间拆迁,离婚后取得相关房产的,可以在房产取得后双方再协商分割房产份额,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到法院起诉。
    2,拆迁房产的分割主要看相关拆迁协议,对个人具体补偿面积、补偿款数额。
    3,拆迁协议中针对婚姻期间取得。房产的个人补偿部分,离婚后取得的,一方都可以对其中自己应得补偿部分要求对方按拆迁协议具体数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部分可以要求对方作价补偿。
  • 与拆迁方(镇政府)能否打能赢公司,关键看你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  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的主张要得到法院支持,您需要提出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还要在开庭审理中经过对方当事人质证,法官认证属实后才能作为裁判依据。因此,正确了解如何举证,对您进行或准备诉讼十分重要。  
    1、民事诉讼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4、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 中国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资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给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但这能否作为个性化“婚前协议”的法律依据,江苏南京熙典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罗利军说,夫妻双方的婚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国是有明确规定的。协议必须与夫妻双方人身或财产有密切关系,并且与一般性社会道德和其余法律规定不相冲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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