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拖欠工程款未还,早已提出诉讼,历经了一次开庭审判,可是因一些状况案子延期审理,无法判决,托欠人与企业玩消退,疑是有心不接人民法院宣传单,这类案子是不是有限期限定,恳求解决方案

刑事辩护
2020-04-01 13:1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 如何应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一、完善施工合同条款
    二、重视签证管理
    三、充分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四、提起代位权诉讼
    五、在执行过程中申请对发包人的到期债权予以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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