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个人向别人借3万5千美元后,在后两周内还清2万6千美元,现在一周后又要求还清4万1千美元是违法高利贷吗?我们在合理范围内还多少钱?

2020-04-01 14:35: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放高利贷,只要没有其他的非法行为,属于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会介入,也不违法;
    2、只要年利率没有超过24%,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
    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纠纷案件处理的通知》和《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 1、法律不禁止私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如果利息超出了法律保护的范围,则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民间借贷中约定利只要超过24%的,同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但年利率超过24%至不超过36%的,是个缓冲地带,属于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赌债也属自然债务)”,也就是说出借人要求法院确并要求按超过24%至36%之间的利率支付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已经按该利率实际支付了利息的,对超过年利率24%至36%的部分,亦不能请求法院予以归还。而对年利率约定超过36%的,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即法律是禁止的,即使借款人实际支付了利息,对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也可要求出借人予以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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