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没办完房本的房屋为什么不可以载入自书遗嘱中?

其它
2020-04-01 16:00: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

    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
  •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 没有经过公证对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只要该自书遗嘱处分的是立嘱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并由立嘱人亲自书写和签名的,该遗嘱就是有效遗嘱,应该按遗嘱的内容执行或分配遗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以上是法定继承遗产继承优先于于法定继承,如果你们能找到你叔叔生前所立的书面遗嘱,则按书面遗嘱继承。如果只有口头遗嘱,则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