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对方打了一架,其他三个人用木棍打我,我家里有一个小工厂,有一个顾客,没有营业执照,一个月在医院导致我的工厂关门,顾客黄色,法律程序,我想为我的工厂和顾客损失付款,法院会怎么办?

2020-04-01 16:0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在婚前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倘若离婚了,公司经营为婚前个人财产,不分割。
    2、如果婚姻期间,公司的财产有所增长,那么增长部分分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增值部分是通过生产经营而产生的,所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
    3、如果有从公司提取的分红,那么分红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在受到他人危害时自卫,给他人造成轻伤害时,需不需要予以赔偿并付法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也不用赔偿。
      
    2、如果是属于正当防卫且没有超过必要的防卫限度的,虽然造成对方轻伤害的,但仍不需要不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3、除上述第一种情形外,防卫过当造成对方轻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也要承担适当的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国家赔偿程序中,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另一个重大区别是在审理机构方面,行政赔偿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行政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审理;刑事赔偿则是由人民法院特别设立的赔偿委员会审理。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至七名审判员组成。
    ”这是因为刑事赔偿涉及的国家机关较为复杂,其中,既有主持赔偿争议解决的人民法院,也有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既是赔偿义务机关,又是主持解决赔偿争议,决定是否赔偿的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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