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一年欠我17万美元,我没有要求他付帐,我要他付帐。

2020-04-01 18:5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协议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没有争执,写好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你就是不会写或没有写,民政部门也要指导你们写好离婚协议,双方签名后才可以办理离婚。
    二、诉讼离婚。在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配等方面没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
    再说一个简单的道理,没有经过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或者没有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不要说口头离婚,就是夫妻写了离婚协议文书,也没有法律效力。
  •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
    夫妻双方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协商一致,应当将财产分割情况具体写在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中(如写在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中,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中),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最终实现自己的离婚财产利益。
  • 离婚协议书与欠条不在一起,没有关系的。只要双方对欠款金额没有异议,可以再补写一份,并在新的欠条里,写上原欠条作废的字样即可。
    也可在离婚协议书中注明(如欠条找不到,欠款金额以此协议表述为准)即可。
    这样即便欠条真的找不到了,也不会影响欠款事实和数额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