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嫌故意伤害在拘留所呆了34天,根据人民检察院无证据,未予拘捕,公安人员申请办理的取保。如今早已5个月了,沒有一切信息,公安人员都不打电话。我觉得咨询一下。的确沒有参加故意伤害,可是心里没底

刑事辩护
2020-04-01 19:3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涉嫌非法拘禁罪的话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第一手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 有的取保候审是因为证据不足,有的是因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危险,也就是说还是认定构成犯罪的,因此还是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和取保候审的规定,正常情况下公安机关肯定是还要查的,如果送到检察院说明公安机关认定你构成犯罪了,那就是按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限的,如果公安机关认为你没有犯罪,最长等过了一年会自动解除取保候审并会通知你的。
  •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因而,只要犯罪嫌疑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就会构成非法拘禁罪,至于是因为讨债,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刑法就没有规定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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