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丈夫不同意,没收了身份证,结婚证也丢了,怎么办?

离婚
2020-04-01 21:07: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结婚证丢了处理: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女方的合法利益等,予以适当照顾,就是多分。
    房子应是在婚后购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是个人财产。
    像房子这种不可分割物,法院会让你们双方先自行协商,谁主张要房子的话,支付对方房子价值的一半价款;都不要房子,双方如果又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你们的申请,对房子进行评估,房子拍卖的价款,一人一半。

  • 1、不能协议的,可诉讼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孩子抚养有争议的,一般按如下处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婚后财产、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 办理离婚登记是需要户口本的,诉讼离婚不需要户口本。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只有身份证和结婚证是不行的,一定要有户口本。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不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