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6个月来,我怀孕时自发性脑出血,检测出不能生育。 医生说怀孕的话会发病。 在那之后,丈夫们开始转过脸去。 我现在在外面工作。 他每天控告离婚。 微信都是黑色的,后天知道我在体检,手机号码也是黑色的,我已经一个多月没见到宝宝了。 和离婚的婴儿说话会让我判断吗? 我想要个婴儿,抚养费怎么判断?

离婚
2020-04-01 22:09: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调解书没签字就不会生效,法院应该在6个月以内审结(普通程序)
    2、如果法官认为你们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否则就会驳回你的起诉。我认为,你们至今分居已近2年,基本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可以判决离婚。
    3、如果没有判决离婚,那么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 ,你只能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 你好,孩子抚养权,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